很多人在经历强制猥亵指控,最终获得不起诉(无嫌疑)处分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
“对方诬告我,我能不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答案是:
可以提出诬告罪(诬告陷害罪)控告,但并非只要获得不起诉处分,就一定能够成立诬告罪。
根据韩国法律,诬告罪的成立条件远比“不起诉”本身更加严格。
下面为您介绍不起诉后提起诬告罪控告时需要注意的重点。
【刑事 FAQ】强制猥亵不起诉后,如何提高诬告罪反诉成功率?
大家好,我是温强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 裴汉镇。
很多当事人在获得不起诉处分后认为:
“既然我没有犯罪,对方当然就是诬告。”
但法律并不是这样认定的。
不起诉并不等于对方构成诬告罪。
因为诬告罪不仅要求案件最终未能证明犯罪成立,
更要求国家能够认定:
举报人明知事实虚假,却仍故意捏造犯罪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
一、不起诉并不当然意味着诬告罪成立
刑事案件中的不起诉处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① 证据不足(证据不充分)
这是实践中最常见的一种不起诉理由。
意思是:
由于缺乏足够证据,
无法证明犯罪成立。
这并不代表举报内容一定是假的,
而只是:
无法达到刑事证明标准。
因此,这种情况下通常较难成立诬告罪。
② 无犯罪嫌疑(犯罪事实不成立)
另一种情况是:
侦查机关明确认为:
- 根本没有发生身体接触;
- 举报内容明显与客观事实不符;
- 举报人的陈述被客观证据推翻。
如果达到这一程度,
提起诬告罪控告的成功可能性通常会明显提高。
二、成立诬告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若希望追究举报人的诬告罪责任,
通常需要证明以下两个核心要件。
① 举报内容属于客观虚假事实
举报人在报案材料中的内容,
必须与客观事实明显不符。
仅仅因为:
- 记忆出现偏差;
- 主观感到不舒服;
- 对事件理解不同;
一般不足以成立诬告罪。
② 举报人具有故意
还必须证明:
举报人明知事实并非如此,
却仍故意向侦查机关举报,
目的在于:
- 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
- 损害他人的社会评价;
- 给他人造成法律上的不利益。
只有证明存在这种恶意,
才可能构成诬告罪。
三、什么时候提出反诉更合适?
从程序上来说,
获得不起诉处分后,
即可提出诬告罪控告。
但从策略角度来看,
通常建议:
先认真分析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再决定是否提起控告。
分析不起诉决定书
如果决定书中出现类似内容:
- 举报人的陈述明显与客观证据矛盾;
- 举报经过存在明显疑点;
- 举报内容真实性存疑;
这些内容都有可能成为今后主张诬告的重要依据。
同时提起民事赔偿
除刑事控告外,
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
考虑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
例如要求赔偿:
- 名誉受损造成的精神损害;
- 律师费用等经济损失(是否支持需依据具体案件判断)。
👨⚖️ 裴汉镇律师建议
诬告罪反诉是一把双刃剑。
如果没有充分证据,仅因为自己获得不起诉处分便仓促提起控告,
最终对方再次被认定不构成诬告,
不仅无法恢复名誉,
还可能再次经历漫长的诉讼过程。
因此,
在提出诬告控告之前,
应首先通过客观证据,
逐一证明举报人的哪些陈述属于虚假事实,
再制定完整的诉讼策略。
曾担任检察官期间,
我处理过大量涉及真实性侵案件与恶意诬告案件。
如果您不仅希望洗清冤屈,
还希望依法追究对方责任、恢复自己的名誉,
建议尽早与专业律师共同制定适合自身案件的法律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