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咨询过程中,很多当事人都会问:
“拍的是全身照,为什么会涉嫌性犯罪?”
“对方当时同意我拍摄,为什么后来又报警了?”
下面整理韩国检察机关及法院在判断是否构成**利用相机等设备非法拍摄罪(카메라등이용촬영죄)**时通常重点审查的主要要件。
1. 使用相机等拍摄设备
这是最基本的成立条件。
例如:
- 智能手机
- 数码相机
- 微型摄像设备
- 平板电脑
- 其他具有拍摄、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
均可能属于法律规定的拍摄设备。
参考
如果只是通过镜头观看,
而没有进行拍摄或录像,
则未必构成非法拍摄罪,
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仍可能涉及其他犯罪,例如:
以满足性欲为目的侵入公共利用场所罪等。
此外,
韩国法律对于非法拍摄犯罪设有未遂处罚规定,
因此即使最终未完成拍摄,
在一定情况下仍可能依法评价。
2. 拍摄对象属于可能引发性欲望或羞耻感的身体部位
这是实践中争议最多、
也是案件判断的重要问题之一。
法院通常不会仅依据:
- 身体裸露程度;
作出判断,
而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判断因素
- 拍摄的是身体哪个部位;
- 拍摄距离及拍摄角度;
- 是否突出特定身体部位;
- 拍摄目的及拍摄经过;
- 被拍摄人的穿着情况;
- 拍摄地点及整体情境。
⚠️ 值得注意
近年来,
司法实践逐渐扩大了认定范围。
即使:
- 穿着普通服装;
- 或穿着紧身裤(Leggings);
如果拍摄方式明显突出特定身体部位,
仍有可能被认定足以引发性羞耻感。
3. 违背本人意愿进行拍摄(未经同意)
未经对方同意拍摄,
可能符合相关构成要件。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同意的范围。
| 情况 | 是否可能构成非法拍摄罪 |
|---|---|
| 偷偷拍摄 | 一般可能成立 |
| 同意拍摄,但不同意传播 | 擅自传播时,可能适用《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第14条第2款 |
| 同意拍摄,但事后要求删除而未删除 | 是否涉及其他法律问题,应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
核心问题
即使拍摄当时:
对方表现出同意,
如果:
- 同意系受胁迫取得;
- 或案件中存在其他特殊情况;
是否构成犯罪,
仍需结合全部事实依法判断。
4. 特殊情形:复制品的传播与持有
即使并非本人拍摄,
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例如:
非法传播
将他人非法拍摄所得:
- 转发;
- 分享;
- 上传网络;
根据具体情况,
可能依法追究责任。
持有、保存或观看
明知属于非法拍摄内容,
仍:
- 保存于手机;
- 储存在电脑或云端;
- 持续观看;
根据韩国现行法律,
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成为处罚对象。
近年来,
对此类行为的执法力度已有明显加强。
👨⚖️ 温强律师事务所(Ongang)律师建议
非法拍摄案件,
并不仅仅依据一张照片作出判断。
司法机关通常还会综合审查:
- 拍摄当时的整体经过;
- 拍摄角度;
- 双方关系;
- 前后沟通情况;
- 其他客观证据。
因此,
案件的核心,
往往并不仅是”是否拍摄”,
而是如何结合案件事实,对相关行为进行法律评价。
如已收到警方调查通知,
建议尽早结合案件具体情况,
充分整理相关事实和证据,并依法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