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与对方处于恋人关系交往期间,因醉酒状态下发生的性关系被以准类似强奸嫌疑提出控告。此后又因一时激愤对对方造成伤害而被追加指控。对方主张其当时处于丧失心神或不能抗拒状态,并陈称委托人利用该状态对其实施奸淫。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有两点。
- 发生性关系当时对方是否处于丧失心神或不能抗拒状态
- 伤害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凭借检察官出身律师丰富的侦查实务经验,制定了以下缜密的辩护策略予以应对。
第一,仔细审查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证明双方之间已形成同居关系等信赖关系。
第二,突出对方自警方最初调查时便表明不愿追究处罚的意思,并希望达成圆满和解等情节,论证本案在性质上并未达到需要追究刑事处罚的程度。
第三,针对伤害嫌疑,证明该行为系因对准类似强奸受害而一时激愤所致的偶发行为,并强调该伤情较轻,仅需基础治疗即可恢复。
尤其是本所综合分析了委托人与对方的陈述、情况证据及法理解释,撰写并提交了缜密的辩护意见书。
■ 案件结果
经法务法人温强富有策略性且系统性的辩护活动,检方对准类似强奸及伤害嫌疑均决定作出缓起诉处分。
尤其是促成了以接受预防再犯教育为条件的缓起诉处分,从而避免委托人留下前科记录,得以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