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因与通过网络聊天平台结识的对方见面后发生的性犯罪嫌疑,被以强奸控告提起公诉。案件发生于深夜时段对方的住所内,强奸控告嫌疑系以被害人陈述为依据提出。
被害人一方尤其主张委托人违背其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强奸控告后一审虽获判无罪,但因检方提起上诉而进入二审程序,委托人在此情况下为获得专业法律协助而委托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大致有三点。
第一,判断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至关重要。尤其需要细致审查强奸控告被害人的陈述是否具备具体性与一致性,以及是否与客观情况相符。
第二,关键在于对DNA鉴定结果等物证的解读。仅凭检出DNA这一事实难以证明强奸嫌疑,因此需要对此作出合理解读。
第三,对案发当时情况的客观举证十分重要。尤其需要综合审查当时的通话记录、目击者陈述等,以验证公诉事实的可信度。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在本强奸控告案件中展开了以下策略性辩护。
首先系统分析了被害人陈述中的矛盾之处,弹劾了其可信度。本所尤其详细对照了案发前后情况及被害人与目击者的陈述,明确指出了缺乏一致性的部分。此外,本所从科学角度证明DNA证据仅凭单纯接触也可能被检出,从而削弱了检方证据的证明力。
此外,本所取得了第三方就强奸控告案发当时情况所作的客观陈述,作为佐证委托人主张的证据提出。
■ 案件结果
水原高等法院驳回了检方的上诉,维持无罪判决。
法院认定被害人陈述可信度不足,仅凭客观证据不足以将公诉事实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这是温强所提出的缜密证据分析与逻辑辩护对法院形成心证产生决定性影响的结果。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