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与曾经交往过的前恋人见面。两人此前曾多次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
案发当天,委托人也是与前恋人协商后约定在自己家中见面。
见面是双方同意的,性关系也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的。
然而几天后,前恋人以强奸嫌疑对委托人提起控告。
委托人认为这一控告十分突然、且强奸罪量刑的适用有失公正,遂前来法务法人温强求助。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性关系是否具有强制性,以及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被害人主张性关系是被迫发生的,而委托人则强调这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关系。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从案发初期便集中精力对强奸罪量刑是否成立进行了彻底的事实调查及证据收集。
特别是通过数字取证恢复了Instagram私信及与被害人的聊天记录,提出了与被害人陈述相矛盾的证据。
这些消息中包含暗示案发当天性关系系协商一致进行、以及被害人表达积极情绪的内容。
此外,强调被害人在事发后仍与委托人保持日常对话往来,以此削弱被害人关于强奸罪量刑应予适用之陈述的可信度。
■ 结果
委托人获得了强奸嫌疑不成立、强奸罪量刑不予适用的不移送 决定。
检方认定证明委托人犯罪嫌疑的证据不足,认定其清白,确认不构成强奸罪量刑所指情形。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