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因与配偶之间发生的性关系被以强奸嫌疑提出控告。
这对处于婚姻关系中的夫妻此前曾提起离婚诉讼后又撤回,此后因对方主张日常夫妻争吵后发生的性关系具有强制性,侦查随即展开。
委托人尽管认为这是合意发生的关系,却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遂委托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 婚姻关系中强奸罪成立要件的审查
- 被害人是否表达拒绝意愿及其程度
- 物理强制力行使程度的判断
- 发生性关系前后情况的客观分析
- 国家介入夫妻性生活的程度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首先细致审查了大法院判例所确立的“婚姻关系中强奸罪成立要件”。本所尤其积极援引了“从维系家庭的角度出发,国家应尽量克制介入夫妻之间的性生活”这一判例意旨。
此外,本所对发生性关系过程中的物理情况进行了科学分析,证明对方所主张的强制力行使在物理上并不可能实现。
此外,本所综合分析了当日的报案经过及情况,揭示了控告人陈述缺乏一致性的问题。
■ 案件结果
检方综合审查了嫌疑人与被害人的陈述、情况证据及判例等后,作出“无嫌疑(证据不足)”处分。委托人因此得以摆脱在夫妻关系这一敏感事项中蒙受无端刑事处罚的风险。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