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职业为教练,案发当日因另一名教练个人原因代其授课,此后被一名女性学员以「触摸了大腿和骨盆」为由指控强制猥亵,遂前来寻求法务法人温强的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告诉人对犯罪事实的主张十分一致,且没有能够证明委托人主张的物证留存,
因此主张无嫌疑并非易事。
因此需要提升委托人陈述的可信度,并指出告诉人主张中违背经验常理或前后不一致的部分。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①首先查阅专业书籍研究游泳教学的特点,并将该女性学员原授课教练的教学风格与委托人的教学风格进行对比,向侦查机关积极说明:依据当日教学内容及委托人的教学方式,身体接触在教学过程中难以避免;②同时说明告诉人因当日教学与平时有所不同而感到些许不适,可能因此产生误认为遭到猥亵的可能性。
此外,③律师团提交了其他学员出具的「当日教学过程完全没有问题」的陈述书,并为提升委托人陈述的可信度,系统主张:委托人长期从事教练工作以来从未发生过类似问题;④在当日多名学员在场的情况下实施强制猥亵,有违经验常理等。
侦查机关对此充分采纳了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的主张,作出了不予移送决定,委托人得以平安回归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