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在因抑郁症及恐慌障碍接受精神科治疗期间,涉嫌共2次购买大麻并吸食1次,因此被提起公诉。委托人系在新冠疫情导致的经济困难及精神健康恶化中一时判断力下降而实施本案犯行,怀着深切的反省委托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委托人的犯罪动机及再犯风险,以及社会纽带关系的稳固程度。特别是委托人因抑郁症及恐慌障碍持续接受精神健康医学科治疗,又逢新冠疫情导致的经济困难,一时丧失判断力而实施本案犯行,这一点是本案的重要争议焦点。
此外,委托人购买大麻的总量仅为3克,实际吸食也仅止于一次,且委托人目前作为影像导演从事稳定的职业活动、获得家人及熟人支持,这些也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
同时,委托人自愿完成韩国戒毒运动本部的教育课程并接受心理咨询等为防止再犯所做的具体努力,也是本案重要的争论焦点。法务法人温强系统整理并提出了能够支撑上述争议焦点的客观证据。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系统整理了委托人的精神健康治疗记录,并积极协助其完成韩国戒毒运动本部的教育课程。此外,本所为证明委托人的家庭关系恢复及社会纽带关系,确保了熟人出具的具体请愿书。
本所尤其为证明委托人作为影像导演诚实工作、正在承接多个项目,提交了合同书及作品成果作为证据。此外,本所积极支持委托人参与防止再犯所需的心理咨询及教育项目,具体展现了委托人的更生意愿。
■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本所的辩护, 宣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这是充分考虑委托人的真诚反省、防止再犯的具体努力以及社会纽带关系后得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