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以”投掷”手法购买大麻后施用,此后随着大麻贩卖商被查处,委托人也被立案调查。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中委托人对施用大麻的事实全部自白后,案件已被移送检方,在检察官室的追加调查中通过有利的应答确保获得从轻处理的依据十分关键。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在警方调查之前通过模拟调查演练,预先向委托人提出购买及施用大麻经过等毒品案件调查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使委托人在实际调查时不慌乱,并进一步准备了能够证明委托人不存在再犯之虞的资料,提交了阐明相关内容的辩护意见书。
本所准备使委托人能够毫无遗漏地作出有利陈述,并向检方迅速提交了法务法人温强的量刑资料,此后与检察官室就处分事宜保持随时沟通,最终使委托人获得 附教育条件不起诉 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