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要好的朋友一同旅行时曾共同 吸食大麻 ,此后听闻该朋友已向警方自首,委托人因不知该如何应对而委托了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在与该朋友旅行期间,除吸食大麻外并无施用其他毒品的事实,鉴于朋友已自首、侦查势必展开,委托人也难以避免被调查,因此委托人决定同样自首,并在辩护律师陪同下到案接受调查,尽最大努力争取从轻处理。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协助委托人迅速提交了表明就本案自首意愿的自首书,同时建议委托人完成毒品相关教育课程。此后本所向办案机关传达了委托人吸食大麻的次数及数量均不多、旅行结束后并无施用其他毒品的事实、尿液及毛发鉴定结果均确认为阴性等情节,希望委托人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理。
凭借温强的上述努力,检方对委托人作出了 缓起诉 处分,委托人得以安心回归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