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有2次同类犯罪前科,在血液酒精浓度0.148%的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行驶约2公里,并造成财产损失,因此以违反《道路交通法》(醉驾)被立案侦查。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已有2次同类犯罪前科,血液酒精浓度高达0.148%,属于严重醉酒状态,且造成了财产损失,存在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协助委托人与遭受财产损失的被害人顺利达成和解。此外,还主张委托人自2008年以来未曾再犯醉驾、曾叫代驾但未能及时赶到而不得已驾车、真诚悔过、已接受醉驾再犯预防教育、作为需赡养住在疗养医院祖母的一家之主具有责任感因而绝不会再次醉驾等情节,恳请法院从宽处理。
最终,委托人被判处缓刑,得以免于实刑,并在不威胁家庭生计的情况下顺利回归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