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况
委托人因在搀扶醉酒的被害人过程中,被指控实施强制猥亵而遭到起诉,一审法院认定其有罪。
接受委托后,温强律师事务所代理二审案件,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无罪判决。然而,检察机关不服二审判决,向韩国大法院提起上诉。为最终洗清冤屈、确认无罪,委托人继续委托温强律师事务所代理三审程序。
■ 案件焦点(案件特点)
本案三审的核心争议在于,二审法院对于被害人陈述可信性及监控录像(CCTV)证明力的判断,是否超出了自由心证原则允许的范围,以及是否存在适用法律错误。
■ 温强律师事务所的辩护与协助
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二审无罪判决得以维持,温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在三审阶段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辩护工作。
1. 重新分析监控录像,充分证明不存在猥亵行为
律师团队对案件核心证据——监控录像(CCTV)进行了再次全面分析,详细说明委托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身体接触情况、双方距离、被害人的醉酒程度及行动状态,并据此证明录像中无法确认存在任何强制猥亵行为。
同时,律师团队指出,本案监控录像曾经过画质增强及局部放大处理,但检察机关此前仍因无法确认犯罪事实而曾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续复议亦被驳回。律师团队据此指出,本次检察机关提起上诉与其此前认定明显矛盾。
律师团队进一步强调,相较于被害人的主观陈述,监控录像属于客观证据,其证明力明显更高,二审法院对录像内容的认定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
2. 充分质疑被害人陈述的可信性
律师团队指出,被害人案发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其在侦查阶段的陈述前后不一致,且与监控录像及韩国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的鉴定结果均存在明显矛盾。
律师团队进一步说明,从记忆科学角度而言,醉酒状态下形成的记忆本身存在较大局限,因此二审法院未采信被害人陈述具有充分依据。
此外,律师团队还指出,在被害人所称遭受触碰的身体部位,并未检出委托人的DNA,与其陈述内容明显不符,进一步削弱了其证言的可信性。
3. 说明KakaoTalk聊天记录的真实背景
针对案发后委托人向被害人发送道歉信息一事,律师团队说明,委托人当时任职于公共机构,担心因被投诉涉及性不端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因此发送相关信息只是为了安抚情绪激动的被害人、消除误会,并非承认犯罪。
律师团队进一步指出,委托人自侦查开始便始终否认实施犯罪,而监控录像亦无法证明存在猥亵行为,因此相关聊天内容不能被解释为认罪,应认定二审法院对此作出的判断合法合理。
4. 指出检察机关上诉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团队认为,检察机关虽然以上诉理由形式上主张违反证据规则,但实质上只是对二审法院关于证据取舍及事实认定提出异议,属于对事实认定的不服,并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合法三审上诉理由。
同时,律师团队援引韩国大法院相关判例,强调法院依法享有自由心证权,只要事实认定符合逻辑与经验法则,即应受到尊重,二审法院并不存在任何违反自由心证原则的情形,因此请求依法驳回检察机关的上诉。
■ 案件结果
韩国大法院全面采纳了温强律师事务所提出的辩护意见,认定二审法院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不存在任何错误,也未违反自由心证原则,最终驳回检察机关的上诉,维持二审无罪判决。
至此,委托人最终获得无罪判决确定,彻底洗清冤屈,顺利恢复正常生活。
■ 裁判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