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被指多次参加集体卖淫聚会并从事卖淫活动。
在此过程中,委托人是看到招募海报上明确标注被害人为成年人后才参加的,且被害人在外观上表现出成年人的样貌与举止。
委托人主张在此情况下难以认识到被害人可能是未成年人,为应对未成年人性交易指控前来法务法人温强求助。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难以将被害人认知为成年人以外情况的相关客观因素,以及被害人的外观与举止,是本未成年人性交易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
■ 温强的协助
1. 强调委托人不具有认知: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强调,招募海报上明确标注被害人为成年人,且被害人的外观与举止也呈现成年人的样貌。在法庭上充分说明了委托人难以认识到被害人可能是未成年人这一点。
2. 委托人的反省及改善意愿:
温强向法庭说明,委托人在未成年人性交易案发后深刻反省,为防止再犯认真完成了性教育课程并正在接受精神科治疗。强调委托人真诚的反省态度及改善意愿,请求法院对未成年人性交易指控从宽处理。
3. 请求法律从宽处理:
温强以委托人的反省态度、认知被害人身份的困难、无前科等为依据,向法院请求对未成年人性交易指控给予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理,恳请法院对刑罚予以缓期执行,使委托人能够重新成为守法的社会成员。
■ 结果
委托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 未成年人性交易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