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事实关系)
委托人是在职场遭受同事强制猥亵及侮辱的被害人。被告在聚餐后强行亲吻委托人等实施猥亵行为,此后还在职场内持续贬低委托人的外貌、发表性方面的玩笑等,反复实施侮辱行为。
委托人出于对职场等级秩序及担心家人知情的顾虑,未立即进行性骚扰报案,独自承受痛苦长达很长一段时间,但因被告持续的加害行为而无法再忍受,鼓起勇气进行性骚扰报案后,找到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案件特点)
本案系职场性犯罪案件,如何通过被害人前后一致的陈述及客观证据证明被告的犯行并使其受到相应处罚,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辩护团队通过系统而专业的辩护策略,全力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 证明被害人陈述的一致性及可信度
系统地帮助委托人从性骚扰报案后的侦查机关调查阶段到法庭作证阶段,均能作出前后一致且具体的陈述。特别是详细整理了猥亵行为前后的情况、具体方式、当时的情绪等,从而确保了陈述的可信度。
2. 收集并提交客观证据
将委托人所写的日记作为重要证据加以运用,客观证明了从受害后到进行性骚扰报案期间所记录的情绪与情况。通过日记的书写形式与内容,向法院有说服力地证明这并非事后编造,而是当时真实的记录。
3. 确保证人及准备证词
通过职场同事的证词证明被告的侮辱性发言确实存在。同时确保了针对具体侮辱性发言的目击证人证词,明确了侮辱罪的成立。
4. 克服对”受害者应有表现”的偏见
针对委托人受害后未立即进行性骚扰报案、此后仍与被告日常共事等情况,从法理角度说明性暴力被害人应对方式的多样性及职场等级关系的特殊性,从而克服了对被害人的偏见。
5. 通过医疗记录证明受害事实
提交委托人事发后在精神健康医学科接受的”急性应激反应、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及持续咨询治疗记录,客观证明了受害的严重程度。
6. 法庭专业辩护
在一审及上诉审中,针对被告一方提出的诬告主张及陈述不一致的主张进行了系统性反驳,明确指出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及被告陈述中的矛盾之处。
7. 保护被害人及防止二次伤害
在诉讼过程中细心照顾委托人,避免其遭受进一步的精神伤害,并对被告一方的二次伤害行为进行了强力应对。
■ 案件结果
春川地方法院一审判处被告有期徒刑8个月。被告与检察官双方均提起上诉,但春川地方法院上诉审将被告与检察官的上诉均予以驳回,一审判决最终确定。
法院认定被害人的陈述前后一致、具体且具有可信度,被告的强制猥亵及侮辱行为已被明确证实。委托人得以摆脱长期的痛苦,切实感受到正义得以实现。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