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事实关系)
委托人与对方学生互相举报对方实施校园暴力,但学校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对双方均作出了”不予处理”的决定。
然而,对方对此不服,向行政审判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对委托人作出最严厉的”转学”处分。委托人及监护人在面临被冤枉认定为校园暴力加害人、可能受到严厉处分的危机下,为查明真相,找到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案件特点)
本案在缺乏客观证据、仅凭对方单方陈述便可能作出处分决定的危机下,弹劾对方陈述的可信度、证明委托人清白,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
■ 温强的协助(辩护策略)
法务法人温强辩护团队将全部辩护力量集中于挖掘并推翻对方主张的漏洞,并通过客观资料证明委托人的清白。
1. 通过客观资料证明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法务法人温强辩护团队通过学校出勤记录及诊疗证明等明确的客观资料证明,在对方最初主张遭受暴力侵害的特定日期,委托人因’病假缺席’而根本未到校上课。这一事实动摇了对方主张的根基,是证明在物理上不可能发生暴力行为的决定性反驳。
2. 集中弹劾对方陈述的矛盾之处及不合理性
在委托人缺席这一明确证据被提出后,对方便更改了陈述,温强积极指出其主张前后不一致、缺乏合理性。通过对行政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等资料的细致分析,从法理上论证对方的陈述并非基于清晰记忆,而是牵强附会举报内容、缺乏可信度的陈述。
3. 立足于’无罪推定原则’的法理辩护
援引最高法院判例,强调对学生造成实质性身份不利后果的惩戒处分,同样应当适用与刑事审判相同的’无罪推定原则’。温强强力主张,仅凭对方缺乏可信度的陈述等可疑情形不能进行惩戒,只要没有明确证据可以排除委托人的主张,对方的请求就应当被驳回。
4. 系统提交书面材料并在审判期日积极辩护
在行政审判委员会开庭前,提交了涵盖上述全部内容的准备书面材料,使委员们能够提前明确掌握案件实质。审判当日也亲自出庭,逐条反驳对方主张的漏洞,积极为委托人的冤屈发声。
■ 案件结果
京畿道教育厅行政审判委员会全部采纳了法务法人温强的主张,认定”缺乏足以支持请求人主张的客观且确凿的证据资料”,驳回了对方的请求。至此,委托人得以彻底摆脱被冤枉认定为校园暴力加害人的污名,恢复平静的日常生活。
[判决书]
■ 결과
경기도교육청 행정심판위원회는 법무법인 온강의 주장을 모두 받아들여, “청구인의 주장을 뒷받침할만한 객관적이고 확정적인 증거자료가 부족하다”고 판단하며 상대방의 청구를 기각하였습니다. 이로써 의뢰인은 억울한 학교폭력 가해자라는 누명에서 완전히 벗어나 평온한 일상을 회복할 수 있게 되었습니다.
[판결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