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是在大学附属医院工作的住院医师,突然收到患者以业务过失致伤罪提起的告诉状,担心可能影响医师执照,焦急之下来到我所温强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经与委托人面谈了解,案发当日被害患者因腹痛等症状紧急前往委托人所在医院的急诊室就诊。委托人作为医生怀疑多种病因,安排进行了CT等多项检查,并实施了紧急手术,但被害患者最终因缺氧性脑损伤导致四肢瘫痪等重度伤害,这一结果令人十分遗憾。
委托人诉称,作为医生已实施了各项检查及当时所能采取的一切处置措施,被害患者遭受重度伤害的结果令人惋惜,但作为医生自己并无任何业务过失,深感冤屈。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中对我方不利之处在于,告诉人一方曾就委托人所在医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胜诉。被害患者家属在民事诉讼胜诉后,又以业务过失致伤罪对当时实施诊疗行为的委托人等医生提起告诉。
委托人在被提起告诉后,先委托其他律师处理,在案件已由警方以起诉意见移送检方之际,转而来到温强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经分析此前律师所进行的警方调查内容后发现,警方一直纠结于民事诉讼中医院一方败诉这一情节,反复追问身为医生的委托人是否存在过失,并据此以起诉意见将案件移送检方。指出警方侦查中的这一问题,促使其重新进行补充侦查,从而使被疑人委托人的案件能够尽快获得不起诉,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 争议解决
在此类医疗过失案件中,即便民事诉讼中医院一方责任获得认定、患者胜诉,在刑事案件中医生的业务过失被认定的情形也极为罕见。然而,负责本案的警方似乎未能正确理解医疗过失案件中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之间的差异。因此,温强律师事务所辩护团队对委托人按时间顺序的诊疗处置记录进行了细致分析,重新审视了是否存在业务过失,并进一步取得了针对该症状就诊时通常应当采取的医疗程序相关资料。
本所基于上述缜密的资料与分析内容,请求与承办检察官面谈并进行了直接口头辩论,阐明本案警方侦查存在错误,请求检方下达补充侦查指令。承办检察官采纳了本所律师的请求,就本所所指出的警方侦查错误部分要求进行补充侦查,警方随后对委托人再次进行了第二次调查。温强律师事务所辩护团队为确保此次补充侦查能够切实获得不移送决定(无嫌疑),在警方调查前与委托人一同进行了模拟演练,充分做好应对准备后接受了警方调查,并将本所准备的资料整理成辩护人意见书提交给警方。
结果,警方采纳了温强律师事务所辩护团队关于身为医生的委托人并无业务过失的主张,作出了不移送决定,委托人得以重新以医生身份过上平静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