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事实关系):
本案是委托人在网络社区活动过程中因不当言行而被刑事立案调查的案件。委托人出于交友目的参与该网络空间活动,因言行稍欠考虑而卷入始料未及的法律纠纷。委托人对被害人所感受到的精神痛苦深表理解,但同时也因这一并非本意造成的局面而深感委屈。委托人因此面临严重的心理压力及职业危机,遂前来求助于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案件特点):
本案是因网络言行演变为性犯罪而面临处罚危机的案件,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具有故意恶意性,以及是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辩护团队通过与委托人的深入沟通,掌握了案件的整体经过及委托人的真实想法。考虑到委托人在原审中曾否认指控这一情况,二审阶段的协助重点在于帮助委托人真诚认错、展现深刻反省的态度。
强调真诚悔改与积极修复损害的努力:
– 协助委托人提交亲笔反省书,充分表达其对自身过错的全面承认及对被害人的深切悔意。
– 引导委托人始终保持真诚道歉的态度,就未能充分体谅被害人处境、言行有失考虑一事诚恳致歉。
– 通过与被害人积极沟通促成圆满和解,并支付相当金额用于损害赔偿,使被害人表明不再追究委托人处罚的意愿。
陈述委托人可从宽处理的量刑情节:
– 强调委托人无任何刑事处罚前科、属初犯,且此次犯行系一次性过失,再犯可能性极低。
– 提出委托人长期作为警察公务员为国民奉献服务的踏实履历及多项表彰记录,凸显其社会贡献。
– 尤其强调委托人作为需赡养包括患有残疾的长子在内的家人的一家之主所承担的责任,恳切说明若维持原审判决,委托人将因此失业,给家庭带来严酷的现实处境。
– 提交委托人父母及同事的请愿书,佐证委托人平日踏实的生活态度及周围人的正面评价。
强调法律层面的主张及量刑不当之处:
– 从逻辑上论证委托人的行为并非出于故意的恶意,而是因误判网络社区氛围、意图表达亲近感而产生的一时不慎。
– 强烈主张原审判决(罚金300万韩元,缓刑2年)相较于委托人的各项情节及犯行经过而言过重、有失妥当,力陈宣告缓刑或100万韩元以下罚金刑更为适当。
– 提出法律依据,说明若判处罚金刑宣告缓刑,则可免于被列入个人信息登记对象,亦不会被课以课程履行命令及就业限制令,以此说服法院应给予委托人重新回归社会、踏实生活的机会。
法务法人温强积极陈述委托人的真诚悔改、损害修复努力及各项从宽量刑情节,持续进行了缜密的辩护。
■ 结果:
经法务法人温强积极而专业的协助,二审法院撤销了原审的罚金刑及缓刑判决,改判委托人罚金300万韩元”宣告缓刑”。委托人因此得以免除性犯罪人须承担的个人信息登记及提交义务、公开及告知令等不利后果,并得以继续保有警察公务员的工作,重新回归日常生活,获得了极具意义的结果。
■ 판결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