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从江南区前道路行驶至同区前道路,全程约351米,在血液酒精浓度0.160%的醉酒状态下驾驶轿车。因此,委托人被以违反《道路交通法》(醉驾)追究责任。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系醉驾初犯,是育有子女的一家之主,同时也是一家公司的代表。若被判处有期徒刑,将对其生计造成影响,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尽可能主张各类量刑情节以争取较轻的处罚。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强调了以下几点:①委托人驾驶距离极短;②本案未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③委托人深刻反省;④委托人系初犯,平素一直使用代驾服务;⑤委托人已处置了本人车辆;⑥委托人周围人士为其撰写从宽处理请愿书,可见其社会关系纽带牢固。
本案法定刑(血液酒精浓度0.08%以上不满0.2%)为1年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上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尽管委托人血液酒精浓度偏高,但最终仍以简易命令罚金刑的较轻处分了结,得以回归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