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同一职场的同事一同饮酒期间,在酒馆内被指控牵住因醉酒而处于无法抗拒状态的告诉人的手、抱住其腰部等实施了可能适用准强制猥亵刑量的行为,因而被提起告诉。委托人怀着冤屈与不安,紧急前来寻求法务法人温强的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中,被害人呈现出明显醉酒的状态,且存在与告诉人陈述相符的目击者,因此主张无嫌疑并非易事。为此,需要提升委托人陈述的可信度,并指出告诉人主张中违背经验常理或前后不一致的部分,以争取获得「无嫌疑」处分。尤其是在可能适用准强制猥亵刑量的情况下,更需要采取谨慎的应对方式。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主张:若当时的身体接触程度并非「单纯的肢体接触层面」,而是达到准强制猥亵刑量所指的猥亵程度,那么难以理解目击者当时会让委托人与被害人二人单独一同回家;此外,此后双方之间的KakaoTalk对话内容中,告诉人的态度也难以看出是遭受猥亵及强奸后的被害人表现;律师团还确保了案发后二人在住宿设施内进行亲密肢体接触场景的监控录像,据此合理推断双方系基于同意发生了性关系。律师团将上述内容整理为意见书并附上证据材料提交后,委托人最终获得「无嫌疑(证据不足)」处分,得以平安回归日常生活。这一结果因成功避免了准强制猥亵刑量的适用,而更具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