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录制第三方对话被控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

结案日期 : 2024-10-07

负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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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人以委托人并非对话当事人、却非法录制了告诉人与第三方对话内容为由,以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对委托人提起告诉。委托人在告诉人与第三方对话时确实在场,属于对话当事人,甚至告诉人当时还曾看向委托人、以委托人为对象发言,尽管如此,委托人仍被以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提起告诉,对此深感冤屈。委托人为争取获得不移送决定,来到我所温强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通信秘密保护法》规定的犯罪,须由并非对话当事人的第三者录制他人之间的对话方能成立,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证明委托人当时确系在场的对话当事人之一。

此外,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委托人此前约一年间一直遭受告诉人在职场内的欺凌,因此有必要强调本案同样是告诉人对委托人实施职场欺凌的一种表现形式。

 

■ 争议解决

温强律师事务所辩护团队确认了当时在场的对话当事人(参考人)身份后,要求相关参考人出具能够证明委托人同为对话当事人的事实确认书。此外,本所还调取了能够证明告诉人存在职场欺凌行为的资料(惩戒通知书、中央劳动委员会再审判决书等),强调本案同样属于告诉人对委托人实施欺凌的一种表现。

结果,委托人涉嫌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的指控在警方阶段获得了“无嫌疑(证据不足)”的不移送决定,此后委托人还在温强的协助下以诬告罪对告诉人提起告诉,力求结束职场欺凌,回归平凡的日常生活。

서초역 교대역 형사전문 로펌 법무법인 온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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