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告诉人是在酒吧结识的,告诉人除委托人外,还与另一名被告人发展为恋人关系。
被害人与委托人及另一名被告人一同入住旅馆。此后,被害人以委托人等强行对其实施奸淫为由,就特殊强奸嫌疑向警方报案。
■ 案件争议焦点
一、报案经过存在诸多异常之处,尤其是被害人早在入住旅馆之前的咖啡厅内,便已持续对与委托人等的全部对话进行了录音。
二、委托人也怀疑被害人的行为存在明显夸大之处,即在并未实际遭受强奸的情况下假装遭受强奸,因而对此产生怀疑并进行了录音。
三、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双方均持有录音文件,何方陈述属实、陈述可信度的争议成为本案的关键所在,而客观情况对委托人等极为不利。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在充分审查案情的基础上进行了模拟调查演练并陪同调查,并依据委托人与告诉人一同前往旅馆的经过、此后的事实关系及离开旅馆后的具体情况等,就告诉人(报案人)与另一被告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性、告诉人录音记录合理性的疑点、以及应排除告诉人陈述可信度等内容提交了辩护意见书。委托人等因此获得不予移送决定,得以回归平静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