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被害人系合法夫妻,在两人共同居住的空间内发生口角,被害人提出离婚后,委托人情绪激动,双手多次击打被害人的脸部、胸部。此后被害人欲拨打电话给委托人母亲,委托人便威胁被害人说:”我要杀了你”,随即从厨房抽屉取出事先存放的刀具,做出刺向被害人脖子的动作。
对此,被害人因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以特殊暴行嫌疑对委托人提起举报,一审阶段委托人被判处罚金刑。但检方认为原审判决过轻而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虽系夫妻争吵过程中较为偶发的行为,但由于委托人持刀,被以”特殊暴行”罪名起诉,根据大法院量刑标准,即便予以减轻,也很可能被判处最高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是十分严重的案件。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在一审法庭上就案发情况积极进行了辩护,并办理了500万韩元的刑事提存等,努力促成被害人损害的恢复。经过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的上述努力,一审判决未按照大法院量刑标准判处,而是判处罚金1,000万韩元。
对此,检方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上诉,二审中温强为求得检方上诉被驳回的判决,努力促成委托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经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的努力,成功取得被害人出具的不予处罚意愿书,并将其提交给了法院。
经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的积极辩护,二审法院作出了检方上诉被驳回的判决,委托人得以回归日常生活。
법무법인 온강 변호인단의 적극적인 변론으로 2심 재판부는 검사 항소기각 판결을 선고하였으며, 의뢰인은 일상생활로 돌아갈 수 있었습니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