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共犯B某在海外共同施用冰毒4次。此外,委托人还被指涉嫌在国内施用冰毒,居住海外的委托人在访问韩国期间甚至被紧急逮捕。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在海外从未有过施用冰毒的事实。此外,本案的重要争议焦点在于证明国内的施用嫌疑系受共犯B某胁迫所致,且此后再未有过一次施用毒品的事实。
■ 争议焦点解决
委托人在委托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之前,已完成警方调查。
为此,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通过辩护意见书逐步论证了委托人前后一致、具有可信度的主张。海外施用嫌疑因此得以获得 不移送 决定,就国内施用嫌疑,本所向检察官室强调了犯罪嫌疑人的现状及居住海外的情况,指出若作出附教育条件的缓起诉决定,现实中委托人将难以履行相关条件。
最终, 委托人获得无条件的 缓起诉 处分。委托人由此得以恢复平静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