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控告人自高中时期相识,最近重新取得了联系。委托人经营一家乐器行,控告人是小提琴专业出身,控告人经常到委托人的乐器行购买乐器,也常一起共进晚餐,双方建立了友好关系。然而,控告人突然向侦查机关控告委托人,声称其未经本人同意实施了“搭肩”“挽手臂”“用手触碰前臂内侧”等强制猥亵行为。委托人对自己被以强制猥亵控告一事惊慌失措,于是找到了我们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委托人在对控告人搭肩、挽手臂等身体接触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强制猥亵的故意。经确认,委托人一直与控告人关系亲近,这些身体接触是表达亲近感的举动,且控告人此前从未明确表示过拒绝,因此委托人完全没有违背控告人意愿实施猥亵的故意。
■ 争议焦点的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迅速确认了委托人的立场,并要求其提供能够证明与控告人友好关系的资料(KakaoTalk聊天记录、晚餐消费凭证等)。调查后发现,控告人在其主张的强制猥亵被害发生之后,仍主动向委托人提议共进晚餐、并让委托人送其回家等,存在与被害陈述相矛盾的事实。此外,律师团队还在意见书中反映了委托人长期居住海外、未能充分认识到近来韩国国内性别意识日益受到重视这一情况,着重强调委托人不存在强制猥亵的故意。
最终,委托人的强制猥亵嫌疑在检察阶段获得了无嫌疑处分,得以重新回归平静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