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娱乐场所召唤陪侍人员共度时光,双方在良好的氛围中曾有触摸身体等肢体接触。此后,告诉人称自己因醉酒而完全没有记忆,遭委托人实施准类似强奸,遂报案,委托人因而接受调查。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主张自己并未实施任何强制猥亵行为,且完全未察觉告诉人处于醉酒状态,涉案行为均系双方同意所为,因而被以准类似强奸嫌疑接受调查令其倍感冤屈。
然而,委托人与对方当时交换的对话内容中,存在部分可能被解读为承认嫌疑的言论,且告诉人甚至主张委托人可能在酒中掺入了药物导致其失去记忆,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周全的防御准备。
■ 争议焦点解决
首先,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在委托人接受调查前进行了模拟调查演练,并在调查时全程陪同,协助委托人以正确方向进行陈述,同时通过委托人确保了店内监控录像,计划在适当时机提交。
此后,律师团在辩护意见书中按时间顺序整理了当时的事实关系,说明告诉人举止正常,几乎每隔一小时便前往洗手间或收银台;告诉人曾主动触摸委托人性器并积极进行肢体接触;甚至存在监控录像记录告诉人在走廊内主动对委托人做出肢体接触的画面等情节,据此指出告诉人陈述缺乏可信度,且委托人发给告诉人的消息系出于好感,并非承认嫌疑之意,进而积极主张告诉人当时并未醉酒,且双方所有肢体接触均基于相互同意。
最终,侦查机关采纳了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的主张,作出了不予移送决定,委托人得以回归平静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