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也可为面临卖淫未遂嫌疑的人士提供帮助。委托人确实曾前往按摩店发生性关系,但由于其是将该场所认知为普通按摩店后才前往,因此存在一定的委屈之处。
希望本案例能够帮助到卖淫未遂或牵涉多少有些委屈的卖淫案件的人士。
委托人通过网络广告得知一家按摩店并前往该店。在按摩过程中,双方发生了触碰身体部位的肢体接触,进而发生了性关系。委托人因此以涉嫌违反《关于对卖淫等的处罚等的法律》(卖淫)而接受调查。
■ 卖淫未遂或存在委屈之处的卖淫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是将该场所认知为普通按摩店后才前往的,看到广告内容时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处进行性关系或类似性行为的场所。因此,证明委托人并非以卖淫为目的前往该场所,是本案的重要争议焦点。
■ 卖淫未遂或存在委屈之处的卖淫案件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在细致查明案件经过及事实关系后,整理并提交了律师意见书,主张:委托人前往该店是以按摩为目的,并无卖淫意图;该店对委托人实施了欺骗,并对其实施了类似强奸及强制猥亵行为,实际上委托人才是受害者;委托人当时因担忧遭到按摩师更大的加害而未能提出抗议等。最终,检方采纳了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的意见,作出不起诉处分决定,委托人得以恢复平静的日常生活。
如果您正处于卖淫未遂或卖淫嫌疑之中,希望能像本案例一样及早接受律师咨询,使自己的委屈之处得到充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