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一名女性,支付金钱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接到警方通知称有人举报其与未成年人卖淫,需接受调查,遂前来法务法人温强寻求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经核实警方举报内容,举报人年龄仅为初中三年级(15岁),若依《青少年性保护法》认定为购买性交易罪,预计将面临较重处罚。此外,鉴于未成年人卖淫案件的特性,与举报人本人或其父母达成和解也十分困难。
最终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委托人是否认知到交易对方的实际年龄。若能证明委托人并未认知到这一点,则该行为将被认定为一般卖淫而非违反《青少年性保护法》,从而有望获得相对较轻的处分,甚至争取 卖淫缓起诉 的可能性。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注意到该交友软件仅限成年人注册,遂提交了注册页面及身份认证程序作为举证资料。同时,律师团具体且一致地说明了委托人当时并未认知到交易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并积极主张委托人属初犯且深刻反省。
结果,侦查机关全部采纳了律师团的主张,将罪名由《青少年性保护法》上的购买性交易罪变更为一般卖淫,最终作出 卖淫缓起诉 处分。此外,鉴于本案事实关系及证据构成显示再犯可能性较低、教化可能性较高,认定 卖淫缓起诉 处分具有合理性。委托人也因 卖淫缓起诉 决定而避免了留下前科的风险,得以摆脱刑事程序的负担,恢复日常生活。
本案充分展示了在初期阶段厘清事实关系、确保证据的重要性,以及通过正确的法律策略能够达成 卖淫缓起诉 这类最佳结果。法务法人温强在类似案件中也将以迅速应对与严密的辩护策略,力求为委托人争取 卖淫缓起诉 等最佳结果,始终陪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