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件概要
| 项目 | 内容 |
|---|---|
| 案件名称 | 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散布虚假影像等) |
| 核心法律依据 | 《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第14条之2第2款 |
| 承办律师 | 裴韩镇律师、崔正敏律师 |
| 审理机关 | 仁川家庭法院 |
| 处理结果 | 第1号、第3号保护处分 |
| 处理时间 | 2026年2月 |
案件简介
委托人自行创建并运营Telegram频道,多次发布将知名艺人面部与他人身体进行AI换脸合成(Deepfake)的虚假影像,因此因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散布虚假影像等)而进入少年保护案件程序。
温强律师事务所充分说明,委托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并非恶作剧,而是对他人人格权的严重侵害;通过悔过书及防止再次违法承诺书充分体现了改过自新的决心;学习成绩优异、未来规划明确,本次行为属于一时失误;其父母主动参加性教育及预防网络媒体过度依赖课程,并制定了数字设备管理计划,为委托人建立了完善的家庭教育和监管环境。
最终,法院作出第1号保护处分(交由监护人监管)及第3号保护处分(80小时社会服务),成功避免了送往少年院等较重处分。
■ 案件经过(事实关系)
委托人因一时好奇创建并运营Telegram频道,在频道内发布了将知名艺人面部与他人身体进行高度逼真AI换脸(Deepfake)合成的虚假影像。
随后,委托人因多次散布足以引发性羞耻感的编辑影像而被立案调查。随着社会对AI换脸(Deepfake)犯罪的关注不断提高,此类案件普遍面临较为严厉的处罚。
面对一次错误选择可能毁掉学业和未来人生的危机,委托人与其父母委托温强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 案件焦点(案件特点)
本案并非单纯观看相关内容,而是委托人亲自创建、运营Telegram频道,并多次传播虚假影像,案件性质较为严重。
尤其近年来侦查机关及法院对数字性犯罪采取严格打击态度,本案存在被裁定送往少年院(第6号以上保护处分)的较高风险。
■ 温强律师事务所的辩护
温强律师事务所少年案件律师团队重点证明,委托人仍具有充分接受教育和重新成长的可能性。
1. 引导委托人真正认识错误并建立以被害人为中心的反思
律师帮助委托人认识到,其行为绝非简单玩笑,而是严重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行为。
委托人以“如果受害的是自己的家人会怎样”为出发点进行深刻反思,亲自撰写悔过书,并提交防止再次违法承诺书,充分表达改过自新的决心。
2. 通过具体材料证明一贯表现良好
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学校生活记录、获奖证书及人生规划等材料,证明委托人一直勤奋学习,多次获得优秀学生奖项,并拥有明确的人生目标。
同时说明,委托人平时生活态度积极健康,本案属于青春期一时失误,并非长期偏差行为。
3. 建立完善的家庭教育和监管环境
除求情材料外,律师还协助委托人父母主动参加青少年性教育及预防网络媒体过度依赖课程,并向法院提交结业证明。
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数字设备管理及家庭教育计划》,并提交亲属求情材料,充分证明家庭已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能够有效防止再次发生类似行为。
■ 案件结果
法院虽然认为委托人创建并运营Telegram频道、多次传播虚假影像,案件性质并不轻微,但全面采纳了温强律师事务所提出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决定对委托人作出第1号保护处分(交由监护人监管)及第3号保护处分(80小时社会服务),成功避免被送往少年院,委托人得以返回家庭继续完成学业。
■ 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