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向毒品贩卖者的比特币钱包地址转账比特币,以此方式多次购买大麻,因此涉嫌违反《毒品类管理法》 而接到警方联系后,委托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因其他案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本案须最大限度确保量刑资料以争取从轻处理。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确认委托人系接到警方须到案接受调查的联系后前来委托,并核实了委托人当时是否已被立案,确认其身份为参考人。本所据此强调委托人在转为犯罪嫌疑人身份之前便已自首并积极配合调查、对嫌疑事实全部予以承认、参加毒品犯罪再犯预防教育项目从而不存在再犯之虞、并无同类毒品刑事处罚前科等能够证明其具体情况的资料,确保并提交给了办案机关。
凭借法务法人温强的上述努力,检方酌情考虑相关情节后作出了 缓起诉 处分,委托人得以安心回归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