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血液酒精浓度0.188%(依据威德马克公式反推的数值)的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行驶约9公里,在驶入露天停车场前的巷道内与行道树相撞。此外,委托人拒绝配合到场警察的呼气测试要求,因此被以违反《道路交通法》(醉驾、拒绝酒精测试)追究责任。
■ 案件争议焦点
由于警方拟以违反《道路交通法》(拒绝酒精测试)及违反《道路交通法》(醉驾)将本案移送起诉,因此有必要积极说明委托人并非故意拒绝酒精测试。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在委托人接受警方调查前,通过调查应对辅导为其准备了具体的陈述策略。
此外,关于拒绝酒精测试一事,我们积极主张:①由于碰撞剧烈导致安全气囊弹出,委托人当时因胸部疼痛而呼吸不稳,无法正常完成呼气测试;②此后委托人积极配合接受了抽血检测。
此外,我们还充分运用了委托人醉驾后18年间未曾再犯、需赡养家人、社会关系纽带牢固等各类量刑材料,最终促使检方作出补充侦查请求。
最终,除违反《道路交通法》(拒绝酒精测试)部分外,仅就违反《道路交通法》(醉驾)部分以简易命令方式提起公诉,委托人最终被判处700万韩元罚金,得以顺利回归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