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应有婚外情关系的男子提议,以养老费用、节税、生活费等名义获得了一定金额的资助。此后,该男子的妻子对委托人提起了侵害配偶权诉讼,委托人向其妻支付了赔偿金。男方一方却主张,因委托人以将婚外情事实告知其妻相威胁,男方不得已才支付了钱款,因此以敲诈勒索罪对委托人提起控告。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在接受警方调查当时,因本人性格较为怯懦,在警方强压式调查下不得已承认了犯罪行为,此后前来委托法务法人温强。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根据相关录音等证据,结合当时收受钱款的经过,判断该款项应属于赠与性质,并强调委托人系因警方强压而作出与事实不符的陈述,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意见书予以应对。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整理有委托人与告诉人此前关系及给付钱款经过相关证据的意见书,检察机关认为该主张具有可信度,因此对告诉人及委托人进行了补充调查。
最终,告诉人一方撤回了控告,委托人得以摆脱受到刑事处罚的风险,尽快回归平静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