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因交往中的男友(被告诉人)称需要资金创业而借给对方钱款,但一直未能收回,为提起刑事控告前来委托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应作为男友的被告诉人所称需要创业资金而借出款项。但被告诉人并非将该款项用于创业资金,而是用于偿还本人的赌博债务,从而欺骗了委托人,且被告诉人所称的事业本身根本不存在,因此需要综合相关资料,构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证据后提起控告。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分析了委托人与被告诉人之间的对话记录、转账记录,以及与周边人士的对话等,确认被告诉人在向委托人借款时并无偿还意愿及能力,且以虚假谎言欺骗了委托人。
此外,还发现被告诉人在与委托人交往期间,同时还在与另一名女性交往。基于上述事实,我们通过控告状及控告补充理由书主张,被告诉人先诱发委托人的同情心而后骗取钱财,其罪责及不法性相当严重,且被告诉人似乎正以类似手法对其他被害人实施诈骗行为,恳请通过缜密侦查对被告诉人予以严惩,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经法务法人温强的努力,检察机关对被告诉人不予羁押提起公诉,将其移送审判,成为被告人的被告诉人正面临法律的严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