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与邻居因噪音等问题发生纠纷,邻居主张委托人在打扫等家务过程中扬起沙土或水花、制造噪音,属于对儿童的身体虐待或情感虐待。邻居因此以违反《儿童福利法》(虐待儿童)对委托人提起控告。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在警方阶段案件已被移送检方之后,才前来我们法务法人温强寻求帮助。委托人自警方调查起就一直坚决否认虐待儿童的事实,但由于本案并非以不移送而是以(拟起诉意见)移送,检方在此类情况下大多数也会提起公诉,而且控告人已提交了多份支持其控告事实的监控录像,因此需要迅速且积极地应对。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提交了意见书,强调:即便如控告人所主张,委托人确实存在将灰尘或水花扬向邻居一侧、或产生生活噪音等略显不慎的行为,但这些扬尘、扬水及噪音的产生,终究是委托人在进行日常家务时发生的,纯属日常家务行为,委托人并无任何虐待儿童的故意。委托人的上述行为并未达到对儿童身体造成损伤、或达到遗弃、放任儿童同等程度的行为,因此不构成情感虐待行为。对此,检方采纳了我方的主张,作出了不起诉(无嫌疑)决定。
由此,委托人得以摆脱遭受刑事处罚的风险,迅速回归平静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