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与平日相识的熟人长期存在矛盾,某日偶然在住所附近相遇。当时委托人正欲进入自己住所,对方却试图尾随进入,在关门过程中发生了物理接触。
对方以此为由提起暴行控告,并进一步主张委托人故意致其身体受伤,构成特殊伤害嫌疑,同时还主张委托人违反了《公益举报人保护法》。委托人诉称深感冤枉,遂前来法务法人温强寻求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 委托人用脚踢对方腹部的行为能否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 被害人脚被门夹伤是否存在委托人的故意
- 委托人是否明知被害人是公益举报人而蓄意加以不利对待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为查明委托人的冤屈,从案发初期便提供了系统、专业的法律服务。
1. 事实关系的彻底分析
通过彻底分析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与被害人的对话内容、现场情况等,证明委托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正当行为。
2. 正当防卫及故意缺失的主张
- 以大法院判例为依据,将委托人的行为在非法侵入住宅的情境下为保护自身法益而实施的正当防卫,作为辩护的核心逻辑。
- 为证明委托人并无故意伤害对方身体的意图,具体说明了案发当时的紧急情况及发生物理接触的经过。
3. 反驳违反公益举报人保护法的嫌疑
仔细审查了《公益举报人保护法》的适用要件,明确说明委托人并不知晓对方是公益举报人,且该行为并非以公益举报为由采取的不利措施。
4. 系统构建法理论据
整理了本案的法律争议焦点,为证明正当防卫、故意缺失及违反公益举报人保护法嫌疑不当,提出了多项判例及法理依据。
■ 结果
检方基于法务法人温强提交的证据及逻辑,就委托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及正当行为,认定暴行、特殊伤害及违反《公益举报人保护法》全部嫌疑 “无嫌疑(不移送)” 的决定。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