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在与曾是恋人关系的被害人分手后,因情绪波动做出了一些不太恰当的联系与行为。被害人将此视为跟踪骚扰行为,向警方报案,案件遂被移送检方。
委托人系初犯,事发后已与被害人圆满和解,并正在接受心理咨询以防止再犯。在此情形下,委托人希望通过法律援助妥善解决本案,遂前来温强求助。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委托人的行为究竟是因情绪波动引发的偶发行为,还是可视为持续、故意的跟踪骚扰行为。
■ 温强的协助
1. 梳理事实关系并制定辩护策略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通过与委托人的面谈,彻底掌握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强调委托人的行为系偶发行为且系初犯。
2. 促成与被害人的和解
与被害人一方的律师积极沟通,转达了委托人真诚的反省及防止再犯的努力。成功取得了被害人不希望追究刑事处罚的不予追究处罚意愿书。
3. 证明防止再犯的努力
为证明委托人正通过心理咨询努力防止再犯,准备了咨询确认书及意见书,并具体提出了今后在澳大利亚的居留计划及自我提升计划,以此强调委托人的真诚态度。
4. 在检方阶段主张缓起诉
在检方调查阶段,积极说明委托人系初犯、已与被害人和解、事发后态度有所改善等情节,尽最大努力争取缓起诉处分。
■ 结果
检方参考温强提交的辩护意见书,对委托人作出缓起诉 处分。
由此,委托人得以在不承受刑事处罚负担的情况下了结本案。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