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在与曾经交往的对方分手后,做出了联系对方、赠送礼物等行为。
在此过程中,对方并未对委托人的行为表明明确的拒绝意愿,但此后突然以跟踪骚扰嫌疑对委托人提起控告。
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委托人感到十分惊慌,遂前来法务法人温强求助。
■ 案件争议焦点
- 曾为恋人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是否构成跟踪骚扰犯罪
- 在被害人未明确表示拒绝意愿的情况下,对委托人行为的法律解释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通过与委托人的深入沟通,仔细掌握了案件经过,并从法理上分析了委托人的行为不符合跟踪骚扰犯罪的构成要件。
为此,我们获取了委托人与被害人之间过去的对话内容(录音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双方在分手过程中存在误解,并主张委托人联系被害人的行为具有正当理由。同时,我们也承认被害人可能因委托人的行为感到不安,向被害人真诚致歉,并努力促成圆满和解。
在此基础上,我们提交了律师意见书,逻辑清晰地主张:综合考虑委托人的行为不具有跟踪骚扰犯罪的故意、被害人未明确表示拒绝意愿、双方的关系及联系内容等因素,本案不构成跟踪骚扰犯罪。
在侦查过程中,我们与侦查机关持续沟通,明确案件真相,积极为委托人辩护。此外,还通过被害人的熟人确认了被害人在事发后不希望追究委托人处罚的意愿,并将此转达给了侦查机关。
最后,我们强调委托人已完成跟踪骚扰犯罪预防教育、正在接受心理咨询等,为防止再犯所做的努力,恳请对委托人从宽处理。
■ 结果
凭借法务法人温强系统而积极的协助,委托人获得了 不移送(无嫌疑) 决定。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