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被指控违背同居恋人意愿实施 强奸,在对方报强奸案后前来法务法人温强寻求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与告发人原是职场同事,曾一同旅行并同居。因平时经常发生争执而断绝联系,某日突然得知自己因强奸报案而被举报,委托人必须主张自己并无强行奸淫的事实。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根据相关证人的证词确认,强奸报案的受害人每次与委托人发生争执时都会向周围人称自己遭到强奸,之后又改口称是谎言。
律师团还提交了委托人与告发人平时往来的全部聊天记录,证明双方实为恋人关系,并积极说明受害人所主张的强奸报案在法律上不能成立,甚至双方根本没有发生过性关系。
温强的上述努力使警方认为仅凭受害人的陈述不足以推翻委托人的说法,证据不足,且无认定犯罪的理由,受理该强奸报案的警方最终作出 不移送(无嫌疑) 决定,委托人因此得以安心恢复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