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大约两年前在社交网络上看到销售性剥削物的帖子,转账购买并下载视频保存,因此成为 《青少年性保护法》警方调查 对象,并以违反《青少年性保护法》的嫌疑被立案调查,遂前来法务法人温强寻求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需要主张自己并无购买性剥削物的故意、未将性剥削物散布给第三方、且属未成年人等情节,争取获得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理。
特别是在 《青少年性保护法》警方调查 过程中,若陈述出现矛盾或被作不利解读,即使是单纯持有也可能受到处罚,因此初期陈述的一致性极为重要。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从 《青少年性保护法》警方调查 阶段起便通过模拟问询清晰梳理事实关系,确认了委托人购入性剥削物的经过、在得知系性剥削物后予以删除的情况,以及未向第三方散布的事实。
此后律师团积极参与侦查,通过律师意见书说明不存在其他可能引发误解的情节,并在检方阶段依据 《青少年性保护法》警方调查 记录主张应予不起诉,最终委托人获得 不起诉处分,得以安心恢复日常生活。
本案是充分展示 《青少年性保护法》警方调查 阶段初期应对有多重要的代表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