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是一家咖啡店的老板,与被害人是老板和兼职员工的关系。委托人与包括被害人在内的几名熟人一起喝酒直至烂醉。次日,被害人诉称遭到委托人强制猥亵,委托人由此得知本案。此后,被害人以“委托人拉扯着自己,提出去汽车旅馆”为由,以强制猥亵控告了委托人。委托人正处于缓刑期间,且对当时的情况完全没有记忆,根本不知道应如何应对。
■ 案件争议焦点
鉴于委托人完全不记得当时的情况、且正处于缓刑期间等因素,本案最主要的争议在于:是积极抗辩嫌疑,还是承认嫌疑并请求从宽处理。
■ 争议焦点的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确定了案件方向:“鉴于存在缓刑期间的风险,先承认事实关系,同时在侦查过程中确认更多信息。”
律师团队在侦查过程中查看了当时的监控录像,确认猥亵的程度非常轻微,在法律上存在抗辩空间。据此,律师团队将意见书的方向确定为“承认事实关系,但从法理上是否构成强制猥亵存疑”,并向侦查机关提交了同一主旨的意见书。
据此,尽管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本案也未进入庭审阶段,而是以简易命令判处罚金刑的程度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