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是一名在公共机构任职的干部,与下属员工们共进晚餐。控告人因过量饮酒烂醉,无法独自行走。于是委托人搀扶控告人,让其坐在一栋建筑的台阶上,其余同行人员则去寻找停放的车辆。在同行人员暂时离开期间,委托人担心控告人醉倒,一直扶着她照看。然而次日,控告人突然联系委托人,主张“你亲吻了我、摸了我的胸部、从背后抱了我”,以遭受强制猥亵为由提出控告。委托人正值光荣退休前夕,陷入如此冤枉的处境,忧心忡忡。而且,委托人在警察阶段接受的是其他律师的协助,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才匆忙找到我们。
■ 案件争议焦点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与委托人一同勘查案发现场,所幸确认了有建筑监控正对着控告人当时所坐的台阶。因此,按照委托人的主张调取监控录像、查明委托人是否真的猥亵了控告人至关重要。同时,论证按照委托人的主张,搀扶控告人的行为能否被评价为猥亵,也十分关键。
■ 争议焦点的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就保存在建筑管理室的监控录像迅速申请了证据保全,取得了委托人与控告人共处的全部画面。利用视频播放程序对相关画面进行放大、分析后,向检方提交了完全未发现猥亵场面的意见书,并以该意见书为基础向检察官进行了口头辩论。最终,检察官对律师团队提交的监控录像进行画质改善处理后再次查看,判断不存在控告人所主张的猥亵行为,对委托人作出了无嫌疑(证据不足)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