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在醉酒状态下进入一家livecafe,营业结束后仍拒绝店主的离店要求,店主因此报警(112)。
到场警察试图整理现场秩序,但委托人在冲突过程中用手推搡警察胸部等,被指控妨害公务执行。
事发后,委托人深刻反省并希望争取从宽处理,遂前来法务法人温强求助。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的行为能否被认定为故意且恶意的妨害公务执行,以及案发当时的醉酒状态能否被认定为酌情从轻情节,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从案发初期便集中致力于彻底的事实关系分析及法理应对,以消除委托人的冤屈。
首先仔细审查了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及证据记录,证明委托人的行为并非故意或恶意的妨害公务执行,而是在严重醉酒状态下偶发的行为。此外,还强调委托人事发后坚持戒酒、每日保持饮酒测量记录,并撰写悔过书及反省日记,表现出深刻的反省态度。
此外,向受害店主及警察转达了真诚的道歉并支付了和解金,取得了不予处罚的意愿表示,并协助促成被害人认可委托人的诚意,提交请求从宽处理的请愿书。
与此同时,积极主张依据大法院量刑标准的减轻因素(初犯、真诚反省、不予处罚意愿、心神耗弱等),收集了多起类似案件中获判宣告缓刑的判例,并提交委托人认真履行200小时社区服务、作为教师展现社会贡献意愿的相关资料,获得了审判部对委托人悔改努力的认可。
■ 结果
凭借法务法人温强系统而积极的辩护,委托人获得宣告缓刑 判决。
这一结果使委托人得以在不受处罚的情况下回归社会,继续健康的生活。
■ 案件结果资料
■ 사건 결과 자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