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本案系深夜时段醉酒状态下发生的普通暴行事件,演变为在警察局内妨害公务执行的案件。委托人在警察正当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因言行过激引发肢体冲突,最终被以妨害公务执行罪起诉。尤其委托人此前曾有类似前科,面临判处实刑的高风险,但意识到案件的严重性,遂前来我们法务法人温强寻求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的前科情况。尤其此前已有因妨害公务执行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前科,本次犯行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极高。此外,如何恢复与受害警察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证明被告人真诚的反省态度,也是重要的课题。
■ 温强的协助
我们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在本案中尝试了如下战略性方法:首先积极与作为被害人的警察进行和解,成功取得不予处罚意愿书。此外,详细分析委托人犯行的动机及经过,证明这是偶发性犯行,并撰写了真诚的悔过书,同时制定了具体的防止再犯计划提交给法院。
尤其我们考虑到委托人的既往前科,主动提议参加酒精治疗课程作为防止再犯的实质性对策,这在促使法院作出积极评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通过展现完成公权力尊重意识培养教育的意愿,为法院选择教育性处分提供了依据。
■ 结果
法院考虑到本所缜密的辩护及委托人真诚的反省态度,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此外还附加宣告了为防止再犯的保护观察、40小时酒精治疗课程及80小时社会服务。尽管委托人存在既往前科,这仍是成功避免实刑、争取到教育性处分的良好结果。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