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服役期间对多名后辈战友的身体进行揉搓、触摸等猥亵行为,因涉嫌军人等强制猥亵被举报,遂前来法务法人温强寻求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军人等强制猥亵罪依据军刑法处理,与刑法上的强制猥亵罪不同,该罪名不设罚金刑,仅设有期徒刑,因此一旦被起诉进入审判程序,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极高,属于严重情形。因此,尽快与被害人达成圆满和解,并通过律师意见书充分说明委托人的反省程度,争取获得缓起诉处分,是最为妥当的应对方式。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在调查初期便迅速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了和解书及不予处罚意愿书。此后通过律师意见书主张:委托人属于初犯,从调查初期便积极配合调查;委托人诚心反省;已完成性犯罪预防再犯教育,积极致力于防止再犯;已与被害人们圆满和解,被害人均不愿追究处罚等,据此请求对委托人从轻处理。
对此,检方针对委托人多次猥亵后辈战友这一严重犯罪行为,仍作出了缓起诉处分的决定,委托人得以平安回归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