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自己住所内将一张非法拍摄物的截图上传至网络社群,因而以违反《性暴力特例法》(利用摄像机等拍摄・散布等)嫌疑接受调查,遂前来寻求法务法人温强的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明知该照片属于非法拍摄物,但其行为并非以散布为目的,且发布后很快便自行删除,因此需要尽最大限度挖掘量刑材料,争取就非法拍摄罪获得从宽处理。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在审判过程中积极展开辩护,通过辩护意见书主张:委托人并无散布该影像的目的;所截取画面并未出现被害人面部;并非为散布,而是出于解开自身疑问以提问帖形式发布该照片;发布后短时间内即自行删除;委托人已承认自己在非法拍摄罪上的过错并真诚反省;正在接受性暴力预防教育及心理咨询以防止再犯;委托人此前无任何刑事处罚记录,系初犯等情节,以此就非法拍摄罪极力恳请从宽处理。
检方就非法拍摄罪求刑判处委托人有期徒刑1年,并请求登记个人信息、限制就业等重刑,但法院采纳了法务法人温强的意见,就非法拍摄罪未判处有期徒刑,而是判处罚金400万韩元的较轻刑罚,且未判处个人信息登记、限制就业等附随处分。
此后,检方以刑罚过轻为由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同样采纳了温强的意见,作出驳回上诉的判决,委托人得以安心回归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