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在医院工作期间,主张自己在诊疗过程中遭受性骚扰及性暴力侵害,对加害人提起控告。然而在该刑事案件中,加害人最终获判无罪,此后委托人反被以诬告及伪证嫌疑接受调查,遂前来我们温强寻求帮助。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仅凭性暴力案件被判处无罪这一事实,能否断定控告人的陈述系虚假。尤其以下几点是重要的争议焦点:①鉴于性暴力犯罪的特性,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判断被害人陈述可信度的标准;②陈述在时间顺序上的不一致究竟是记忆自然变化所致,还是虚假陈述;③发生在医疗机构内的性犯罪所具有的特殊性。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首先彻底分析了大法院有关性暴力相关诬告罪的判例,构建了抗辩逻辑。尤其积极援引了大法院判例(2020도1842)中“性暴力被害人的应对方式会因被害人的性情、与加害人的关系及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这一论述。
此外,律师团着力论证:即便委托人的陈述在时间顺序或细节内容上存在部分出入,这也是在时隔2年多之后进行陈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然现象。尤其考虑到发生在特殊关系中的性犯罪的特性,从逻辑上说明了被害人未能立即应对、时隔多时后才提起控告的原委。
■ 结果
侦查机关采纳了本所的主张,认为“鉴于性犯罪的特性,缺乏足以证明发生在私密、隐秘领域中情况的资料,也没有证据表明嫌疑人举报了虚假事实”,对委托人就诬告及伪证嫌疑作出不移送决定。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