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于2022年8月左右,在上班途中的地铁上,趁乘客下车拥挤之机,被指多次用手触碰告发人臀部,涉嫌 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公共拥挤场所猥亵) 而遭到举报。
■ 案件争议焦点
(1) 被告人对嫌疑予以全面否认,主张自己并未如公诉事实所载那样触碰告发人的臀部。告发人在地铁下车时锁定被告人并当场提出抗议,被告人耸肩后径自赶往上班地点。告发人据此认为被告人的从容态度就如同早有预料一般,因而将其指认为作案人。
(2)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并无监控录像直接拍到被告人触碰告发人右侧臀部的画面,但告发人仍仅将被告人指认为作案人。
(3) 然而,由于委托人实际上从未触碰过受害人的右侧臀部,故坚持主张无罪。
■ 争议焦点解决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首先对监控录像进行了细致分析。通过录像分析,律师团强调:①受害人在被人触碰臀部的瞬间并未立即回头,而是被下车人潮推动向前走了几步后才回头查看;②在受害人下车瞬间,除被告人外,受害人周围其他乘客也存在触碰其右侧臀部的可能性,并就此进行了辩护;③受害人主张被告人在遭其抗议身体接触时表现从容的说法,也只是受害人的主观判断,律师团就此予以强调。
促成本案获判无罪最关键的部分,正是对受害人的证人询问。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仔细审阅证据记录,重点分析了并非被告人而是其他乘客触碰告发人身体部位的可能性,并对受害人的证人询问事项做了周密准备。
结果,告发人在证人询问过程中承认了自己右侧臀部可能是被除被告人以外的其他乘客触碰的可能性。经辩护律师询问证人之后,审判庭反而更加积极地从被告人立场向告发人提问,案件审理走向逐渐朝有利于被告人的方向发展。
最终,审判庭对被告人的全部嫌疑 宣告了无罪判决,法务法人温强所提交律师意见书的相当部分内容也被采纳为判决无罪的理由,取得了成功的结果。
如上所述,法务法人温强通过以下方式为委托人洗清冤屈并最终获得全部无罪判决:1) 仔细审阅证据记录,并与委托人充分协商,构建一审无罪策略;2) 细致分析监控录像,指出其他乘客作案的可能性;3) 在对受害人进行证人询问时竭尽全力,促使受害人承认其他乘客作案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