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因在娱乐场所与一名陪侍人员发生纠纷,被以强奸、伤害、非法拘禁嫌疑提出控告,面临性侵处罚的危机。
案发当时,委托人与被害人在娱乐场所内发生了合意关系,但被害人事后主张该关系具有强制性,要求对委托人处以性侵处罚。
此外,被害人陈称委托人堵住房门限制其出入,并对其实施身体威胁,因而一并以非法拘禁及伤害嫌疑提出控告。
委托人诉称自己蒙受冤屈,为解决本案的复杂性并避免性侵处罚而委托了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
主要争议焦点在于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与案发当时客观证据之间的不一致。尤其是被害人的陈述与录音记录及案发现场情况不符这一点,成为本案的核心争议所在。
■ 温强的协助
1. 客观证据的取得及分析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队彻底分析了性侵处罚案发当时的录音记录、监控录像、短信等客观资料,证明了被害人陈述缺乏可信度。
本所尤其通过录音记录及监控录像资料揭示了与被害人所主张的“被强行脱衣”不同、被害人系自愿行动的情况。
2. 法理逻辑的构建
本所以大法院判例为依据,提出了性犯罪案件中判断被害人陈述可信度的标准,具体反驳了被害人陈述与逻辑上、客观上的情况不符之处。
3. 委托人行为的分析及辩护逻辑的确立
本所强调委托人在案发后立即要求报警、诉称自己蒙受冤屈,以及被害人未曾求助或反抗、径行接受当时情况等因素,有力主张了委托人的清白。
4. 被害人动机的分析
本所提出被害人可能出于索要和解金的目的作出虚假陈述的可能性,从逻辑上说明了被害人行为与陈述之间的矛盾之处。
5. 专业沟通及迅速应对
本所自警方调查阶段起便安排律师陪同,明确整理了委托人的陈述,并通过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准确传达了案件的本质。
■ 案件结果
侦查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逻辑及证据,未对委托人处以性侵处罚,而是作出不移送(无嫌疑)决定。
委托人因此得以摆脱蒙受冤屈的嫌疑,恢复了名誉。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