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
委托人经营一家小型食品加工企业,从事辣椒粉的生产与销售,因原料成本上涨及品质维持困难,在部分产品中混入了不符合标准规格的原料进行销售。
因此,委托人因涉嫌违反《食品卫生法》而接受调查,与此同时,产品标示相关广告也被提出部分问题。
事发后,委托人立即销毁问题产品并办理了企业停业手续,表现出反省的态度,遂前来法务法人温强求助。
■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委托人的行为是否可被认定为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与规格,以及能否证明该违规行为并非出于故意,而是源于维持生计的目的。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律师团准确把握委托人所处的境况及案件本质,提供了如下协助。
1. 证明事实关系及动机
强调该行为是委托人在维持生计及回应消费者需求过程中发生的,证明其不具有故意。
提交了为改善品质及解决消费者不满所做努力的具体资料。
2. 强调解决问题的努力
突出委托人在事发后立即将问题产品全部销毁、并办理企业停业手续,为防止再次发生已尽最大努力这一点。
为证明食品安全性无问题,提交了相关检测报告及资料。
3. 整理量刑参考事由
详细整理并提交了委托人的高龄、健康状况、经济困难、家人请愿书、社会贡献活动等资料。
强调委托人无监禁以上刑罚前科,是再犯风险较低的诚实社会成员。
4. 法律应对及策略制定
通过对《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令的详细解释,主张部分行为不符合法律构成要件。
证明案发期间较短、经济获利不大,说服法院认定委托人的行为难以视为重大犯罪。
■ 结果
经法院审理,委托人被判处罚金3000万韩元,得以较轻的处罚了结本案。
这是温强系统性协助与委托人真诚反省共同作用的结果。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