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要(事实关系)
委托人与初次见面的对方一同饮酒过程中,因拒绝对方提出的性接触要求而遭到殴打,成为被害人;同时又因在自我防卫过程中对对方使用了有形力,而被以双方互殴嫌疑列为犯罪嫌疑人,陷入复杂局面。
对方主张委托人先动手殴打,并提起反诉,委托人虽为被害人却以犯罪嫌疑人身份接受调查,因而需要专业法律协助,找到了法务法人温强。
■ 案件争议焦点(案件特征)
在委托人既是被害人又是犯罪嫌疑人的复杂局面下,正当防卫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反驳对方单方面殴打的主张,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辩护团队撰写了系统而专业的控告补充意见书,以证明委托人无罪。首先通过对伤害罪构成要件的准确法理分析,论证委托人所受的多处擦伤及精神损害明显构成伤害,尤其援引大法院及下级审判例,强调即便是轻微的暴行,若造成生活机能障碍,也可构成伤害罪。
此外,还系统反驳了对方缺乏可信性的主张,突出委托人与对方之间体格上的显著差异,同时指出对方因大量饮酒处于严重醉酒状态、对当时情况记忆并不准确,并通过酒吧结账收据客观证明了对方的醉酒状态。
进而系统整理并提交了目击者陈述,通过现场目击者的录音笔录取得”(对方)正单方面遭受殴打”的证词,明确证明委托人系单方面的被害人。
最重要的是精准运用了正当防卫的法理,援引大法院判决论证即便表面上看似双方互殴,但若实际上是针对单方面不法侵害的消极防御行为,则可依正当行为阻却违法性,并综合体格差异、目击者陈述及当时具体情况,有说服力地说明委托人的行为并非积极反击,而仅是为保护自身而实施的消极防御。
■ 结果
委托人所涉的暴行嫌疑因构成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而被作出不移送决定,对方则因伤害罪被简易起诉,处以罚金100万韩元的处罚。在委托人既是被害人又是犯罪嫌疑人的复杂局面下,最终证明委托人完全无罪,并促使真正的加害人受到处罚,取得了最理想的结果。
■ 案件结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