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中的委托人在宿舍打扫及搬迁物品。打扫过程中与被害人肩膀发生碰撞,被害人以此质问委托人是否有意见,纠纷由此开始。
委托人平素是一位乐于倾听并协助所属部队官兵烦恼的和善之人,恰好作为同龄辅导兵,曾听闻被害人因服役态度不认真而感到辛苦的事情。
提及此事后,被害人便开始用拳头殴打委托人,委托人因此被认定涉嫌暴行。
■ 案件争议焦点
委托人努力躲避被害人的殴打。但被害人可能担心自己虽对委托人施暴却仅自己受罚,于是主张委托人也对其实施了暴行。
案发当时,房间内只有委托人与被害人二人,没有人目击两人之间的冲突,且存在行政班官兵关于被害人脸颊有伤痕的陈述,因此要从双方互殴的认定中为委托人洗清冤屈并非易事。
因此,提高委托人陈述的可信度,并指出被害人主张中违背经验法则或前后不一致之处,成为本案的重要争议焦点。
■ 温强的协助
法务法人温强辩护团队首先从共同服役的部队官兵处收集了关于被害人平素服役态度的事实确认书。向侦查机关陈述了委托人并非会率先实施暴行的性格,而被害人实施暴行的可能性相当高。
此外,还原了案发当时的情况,努力说明按照被害人陈述所称发生的暴行在物理上难以成立。同时分析了委托人与被害人的伤情内容,向侦查机关陈述了被害人陈述缺乏可信度。
经法务法人温强辩护团队如上努力,委托人虽略感遗憾,但获得了缓起诉处分。
而被害人的暴行事实被认定,受到了罚金处分。通常发生冲突时,侦查机关多将双方均认定为互殴,而本案中处分出现差别对待,实属罕见。